第一步:新车上牌手续
机动车未领取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表》 [ 表1,无法阅读请安装 Adobe PDF软件 ],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凭证,但海关监管车辆除外;
三、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
六、《机动车注册登记技术参数表》。(2003年1月1日以后出厂的国产汽车)
提示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提示二:如需了解相关内容,请点击红字。
第二步: 办理流程
需准备资料
⑴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私人车辆凭《居民身份证》,单位车辆凭《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⑵ 机动车销售发票。
⑶ 国产车凭出厂合格证及复印件、《机动车注册登记技术参数表》,进口车凭机动车进口凭证及复印件。
⑷ 市牌车辆(大型汽车除外)需《中标通知书、公证书》或《机动车报废证明单》或《被盗抢机动车重新上牌审核表》。
填写的表格
《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表》,私人车辆车主签字,单位车辆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⑴ 新车受理大厅窗口受理。
⑵ 拓印,新车受理大厅窗口车辆检验。
⑶ 缴附加税,保险(受理凭证盖保险公司印章)。
⑷ 车辆业务大厅5、6、7号窗口复核。
⑸ 收费处缴费,电脑选号(确定号牌)。
⑹ 取号牌。
⑺ 装号牌,拍照,防盗喷字。
⑻ 凭车辆照片制行驶证,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注意事项
⑴ 国产机动车须符合《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才能上牌。
⑵ 进口汽车、9座以上营运客车、出厂2年以上车辆须上检测线检测。
⑶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小型客车上牌凭控办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