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交通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已从2006年元月1日统一进行了升级,升级后的系统软件更加规范,与升级前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需要车主驾驶人注意。
一是系统升级后,机动车号牌选号工作更趋规范。
二是新系统增加了对驾驶证超期换领以及未按规定期限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自动强制注销功能。
三是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新系统也将自动强制办理报废注销。
四是系统升级后,原C型驾驶证在期满换证或其他原因换证补证时,驾驶人没有提出降级申请的,系统自动升级为B1驾驶证。B1型驾驶证每年都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B1驾驶证只有在公安车管部门申请降级为C1或C2后,方可享受从驾驶证正本有效起始日期之日起六年审验一次(即换审同步)的权利。
五是新系统对异地交通违法的处理权限进行规范,今后本地车辆及驾驶人在异地交通违法后,只能在违法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本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无权办理异地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因此,提醒驾驶人务必按规定期限办理驾驶证审验、换领等手续,及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如果在外地交通违法后,也应及时就地办理交通违法处理手续,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