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堵,没车更苦”,虽然道路越来越堵,但有车一族还是在不断增加中。据统计,这几年来,汽车类消费纠纷也一直呈上升趋势。为此,昨天下午,南京市消协汽车维权专业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对外办公。针对一些汽车投诉热点和难点,委员会发布了消费警示。
【警示一】设计缺陷让消费者埋单
今年3月份,施先生到市消协投诉,他刚买了一辆汽车,行驶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发动机就出现了质量问题。因为购车时间不长,发动机又是汽车的关键部位,所以他要求退车或换车。而汽车公司只同意维修,不同意更换或退车。在消协调解下,汽车公司一次性支付给施先生2万元作为补偿,同时承诺从2006年12月1日起至2008年11月30日的两年内,不计公里数免工时及材料费为施先生的汽车提供保养和维护。
任何产品都有一个完善的过程,虽然国家也制定了汽车召回制度。
但在实际消费过程中,一些企业怕公司召回产生负面影响和产生的费用较高,往往采取暗召回的方式或者以赠送保养方式解决。
【警示二】汽车维修,宰你没商量
张先生在2005年6月份买了一辆汽车,首保期内汽车出现了问题。张先生到4S店检测,检测结果确实是一个部件有问题。4S店提出该部件与火花塞是配套的,要换的话要一起换,但他们只能承担该部件的费用,更换火花塞的钱要张先生自己承担。
由于消费者缺少专业知识,对汽车知识了解甚少。所以在保养和维修过程中,一些4S店移花接木、偷天换日、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让消费者白掏了钱,又耽误了事儿。
【警示三】拖你时间,免费变自费
“我的车左前轮过坎时会发生异响,在保修期内,多次去维修站修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出了保修期后,修理人员将左右减震对调,异响到了右前方,才查明了原因。如果维修人员早将问题查明,那应该是保修范围的事。现在保修期已过,不仅检修要自己埋单,如果换零件又得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了。”车主王先生郁闷死了。
有个别维修厂在保修期内已经发现的问题,却常常告知消费者,找不到故障原因,或是小毛病不影响使用,甚至采取修修补补的做法,临时凑合,不作彻底根治。一旦出了保修期,维修厂很快就找到了故障的原因所在。当然,这时排除故障所需的费用就全部算到了消费者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