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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政策预测之:四大不可能PK四大可能
[2007年01月28日]   来源:商用汽车新闻    作者:余春瑜 王伟   点击数: 【字体: 】 【双击滚屏

  2006年,许多对商用车行业影响重大的政策纷纷出台,但一些备受关注、大家企盼的、炒了很久的政策最终也未见踪影,这给2007年留下了一些悬念。那么在2007年有哪些政策有可能一睹它们的“庐山真面目”,有哪些政策在2007年根本不可能与我们见面呢?

  在此提醒一句,车市风云变幻莫测,风险难以预测,企业入市要谨慎。

  四大不可能

之一不可能—— 燃油税出台

  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称,“经过几年的研究,中国在征收燃油税方案上已有了初步的意见。”燃油税改革方案仍将“择机”出台。

  2006年1月22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报告说,我国已经制定征收汽车燃油税的方案,并将择机在全国公布推行。

  但到2006年底,交通部2007年养路费征收工作照样紧锣密鼓地进行,燃油税无缘2006年。

分析:

  2006年媒体屡屡刮起“燃油税即将出台”之风。再次让国人重新燃起“燃油税有望2006年出台”的希望。

  但2006年已经过去,燃油税依然毫无影子,这也不能怪媒体空穴来风。2006年多位官员在公开或者私下的场合表示,燃油税征求方案已经制定,只需要适当时机就可以出台。但这个“适当时机”一拖就是十几年,何时才是适当时机?

  我就直说了吧,您就别指望燃油税在2007年能出台了。虽然实施燃油税好处多多,但在相关方面的利益没有协调好的前提下,燃油税要想在2007年出台依然希望渺茫。

之二不可能——商用车实行“三包”

  2004年12月30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汽车三包”草案)开始公示。

  2005年1月就已经结束了公示,期间,曾有各种传言称,要在2005年出台,但时至今日,“汽车三包”草案仍未“转正”。

  根据“汽车三包”草案,规定只针对国家标准规定的家用乘用车,因此,商用车并不在此次汽车“三包”的范围之列。

分析:

  作为汽车召回制度的重要补充,汽车“三包”政策一直是千呼万唤不出来。“汽车三包”政策举步维艰的根本原因在于“谁买单”这个问题没解决好,厂商和经销商的利益如何区分、如何鉴定责任等,这些都是难题,并导致了乘用车的“三包”政策一拖再拖,迟迟未出。而商用车的三包政策连个影子都没见着,要想在2007年出台商用车三包政策,没戏!

  这让人联想起我国开始实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时,也未把商用车列入汽车召回的范围。此次草案也未把商用车考虑在内,不能不说这是对商用车用户权益的漠视。

之三不可能——公告认证、3C认证、环保认证合三为一

  2004年开始,呼吁公告认证、3C认证和环保认证合并的声音越来越大。据了解,三项认证项目重复率相当高,企业辗转于各种认证中,不堪重负。

  2005年,曾经传出汽车3C认证与《公告》酝酿合并的消息,但之后再未见任何风声传出。

  据了解,关于汽车准入的门槛主要有三道:一是通过发改委的公告,即上了《公告》的产品才能生产、销售;二是要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环保认证,才能上“排放达标车型目录”;三是从2003年8月1日起实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未通过认证的产品也不得生产和销售。

分析:

  在网上一搜“公告认证、3C认证、环保认证”,得到的搜索结果多为企业的抱怨、专家学者的看法,关于三者要合并的消息露了一下脸后,就石沉大海,毫无音讯了。

  对于这种“多头管理”的弊病,业内早有共识,不仅耗费企业大量的人力、财力,增加了企业工作的难度,耽误了企业产品上市的时间,政府管理的效率也显得低下,并不能达到加强管理的预期目的。

  但公告认证、3C认证、环保认证合并的政策要出台真是“难于上青天”。据了解,这些认证的费用都不菲。以3C认证的费用为例,共有7项,包括申请费、产品检测费、工厂审查情况费、批准与注册费、监督复查费、年金和认证标志费,单这7项的费用就约为30万元。相关政府部门的利益在哪里摆着,谁愿意放开权力、挪窝让步呢?

之四不可能——N类货车召回

  2004年3月15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发布,并在200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但并未涉及商用车。

  2004年10月1日起,首先从M1类车辆(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9座的载客车辆)开始实施缺陷产品召回管理。

  2006年8月1日起,国内实施将M2和M3类汽车(9座以上客车)纳入召回管理范围的规定。因此,仅剩下载货车未列入召回范围,何时出台相关政策受到关注。

  2006年年初,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载货车的召回已经提上议事日程,目前处于调研阶段,待条件成熟时将载货车辆纳入召回范围。

分析:

  货车召回在2006年偶有耳闻,相关部门也放出风声,要对载货车实施召回。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针对给交通安全和交通设施带来重大威胁的“大吨小标”与未加装安全护栏的在用载货车辆展开调查,这可以看作是货车召回的前期准备工作,但真正实施仍有不少困难。在载货车普遍超载的情况下,用户与厂家的责任如何区分是个难题,而且相关环节也没有理顺,这些问题不是一朝一夕能解决的。

  由此看来,要想在2007年对载货车实施召回,是不太可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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