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何先生投诉反映:今年4月22日,到某二手车交易市场,与数不相识李某(黄牛)签订了份购车协议书,双方约定:李某将五菱面包车卖给何某,售价27600元,并负责办理转藉手续。何某用车心切,在尚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只支付了20000元现金后将车开了回家。事隔不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此车有质量问题,经修理先后花去了数千元钱,要求将车退回。但李某不同意退货,他害怕还没有办理好过户手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难逃,故采取欺骗的手法,重新把车抢了回去。现在,我钱也付了,车也没有了,想到公安部门报案,依据不足,故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求助我办,协商解决。
根据何先生投诉反映的情况,有关人士明确表示:此事是黄牛私下交易,不属于《消法》调整的范围,建议他应向公安等有关部门举报;但考虑到他是外来民工,根据他提供的有关线索,与当地的交易市场取得了联系,在有关同志的协调下,李某电话告知我办辩称:何某所说的不完全是事实。实际上,何某还欠我7600元,旧车交易,质量有否问题难以保证,在还没有办好过户手续的情况下,自己要求将车开了回去,现在发生质量问题,要我付修理费用5000元可能吗?叫你来过户,你不来,叫你付钱你不付,车还是我的,当然要收回,你上法院告也可以。
经我办与李某电话再此联系,经协调:何某愿将余款(7600元)支付给李某,并配合他到正规部门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去办理好过户转藉手续。对此,何某表示接受。此事能否兑现,将拟目以待。
点评:旧车交易有风险,消费者购车要到正规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展示区内选购,或在本市场注册的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咨询洽谈;用户在场内应注意不能购买那些外地牌照、无牌、无证、无“展示证”的“三无”旧车和使用无印记、复印、涂改、过期、伪造等无效的“展示证”车辆;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手续应规范,并签订本市注册的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规范的购车合同文本(提供旧车过户、转藉必备的文件、车辆检测、评估、兑付车款等,不要私下交易,不要听信“黄牛”的花言巧语,以免上当受骗;二手车的质量如何,要凭自己的眼光及对车的评价水平,最好带一个熟悉的同行一起去购买,牢记“一分货,一分价,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千万不要因小失大。同时,建议有关市场管理部门加强对场内流动人员的管理,防止“黄牛”从中假冒“经纪公司”诈骗的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