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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交强险现阶段无需听证
[2007年05月18日]   来源:新京报    作者:殷洁   点击数: 【字体: 】 【双击滚屏

  回应律师交强险听证申请,律师表示将提交行政复议

  记者昨日获悉,律师刘家辉已收到来自保监会对其要求交强险听证的复函。保监会复函称,根据交强险费率审批的实际情况,现阶段并不需举行听证;而如果此后保险费率调整幅度较大,将举行听证。

  早在上月28日,律师刘家辉向保监会递交了交强险听证申请。刘家辉表示,保监会在去年审批该行政许可时并未向利害关系人发布公告和举行听证会。机动车车主作为交强险行政许可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向保监会提出申请听证的权利。同时她还指出交强险无责赔付,给有责方“不当得利”;费率构成、厘定程序及决策过程不透明;保费过高,保障过低等五大不足。

  保监会在《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行政许可听证申请的复函中》则指出,相关法律中规定保监会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按照这一规定,保监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听证。

  “考虑到交强险的特殊性,保监会在审批行业上报的交强险费率过程中,广泛听取了私家车、运营车辆、摩托车及农用车等多种车型消费者代表的意见,以及相关部委、专家学者的意见。”保监会表示,所以现阶段并不需要就相关行政许可举行听证。

  此外,保监会强调,目前,各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正对去年交强险业务情况进行精算评估和财务审计。保监会将结合交强险总体盈利情况,相应调整保险费率,如保险费率调整幅度较大,将举行听证。

  刘家辉律师昨日告诉记者,下一步还准备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行政复议。而另一律师孙勇也于日前向公安部提交了举行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听证申请,建议将交强险6万元的赔偿限额提高至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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