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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应按实际价值投保
[2007年02月28日]   来源:宁波春天二手车    作者:郭捷   点击数: 【字体: 】 【双击滚屏

  案例:闽侯的欧先生在去年花了7万多元买了一辆旧轿车,他却以新车购置价格15万元投保了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盗抢险等险种。在去年5月,欧先生出险造成车子全损,事后,欧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结果:保险公司发现其购车发票上的原车实际价值只有7万多元,于是,只同意按照原车价值进行赔偿。

  保险公司:按实际价值投保最实惠

  安邦财险福州分公司的销售管理部经理李预辉表示,如果车主选择按照新车购置价来确定保险金额,一旦造成车子全损,也只能按照车子的实际价值来确定赔偿金额。案例中的欧先生就是想通过多花钱投保,以期在车辆出事后能够得到高额赔偿,结果却不能如愿。因为保险公司在赔偿的时候是根据保险车辆的折旧价、购车发票票面价格以及投保金额的最低价确定赔偿金额的。

  李经理也表示,也有一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在购买保险时低报了车子的实际价值。如果出了险,保险公司将按照比例来赔偿。如果一辆10万元的车子,只按照5万元来投保,出险之后保险公司将根据投保金额与实际金额的比例,只赔2500元。这样车主还得自己承担本该由保险公司赔偿的2500元的维修费用。所以,车主在投保时要注意,不能一心只图省钱而不足额投保,也没有必要多花钱而超额投保。

  提醒:重复投保不会拿到双份赔偿

  还有一些车主担心自己出险后要承担沉重的经济损失,于是同时在两家公司进行投保,以为这样出险后,就可以拿到双份赔偿金额。天安财险福建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如果车主只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出了事故后,其所获得的赔偿是七千元。即使车主分别到两家保险公司对自己的车子进行投保,他能从两家保险公司拿到的赔偿金额之和也只是七千元,这样算起来,车主还多掏了一份保费。

  车友看法

  安小姐(驾龄2年):有的也不是车主自己想要故意超额投保,而是有些业务员或者代理公司为了能够增加自己的抽成而故意诱导车主超额投保。以前,我就曾遇到过这种情况,后来幸亏有朋友提醒,才没掉进那个陷阱。

  严先生(驾龄15年):一般来说,新车驾驶员都会选择足额投保。而像我们这样的老车,一般会选择不足额投保。因为老车车况不是很好,投入太多明显是不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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