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交强险和商业险哪个先赔?怎么赔?
A: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交强险先赔付,商业险再根据责任认定进行赔付。例如:A、B两车相撞,双方均有责且都只发生财产损失,A车为1万元,B车为5000元。首先,双方通过交强险赔给对方2000元,之后A车还损失8000元,B车还损失3000元。这些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道交法规定,双方将根据责任比例赔偿。假设双方各占50%事故责任,那么B车需通过商业三者险再赔A车4000元,A车需通过商业三者险再赔B车1500元,而A车需自负本车损失4000元,B车自负本车损失1500元。
Q:哪些情况交强险不赔?
A:以下4种情况造成的损失交强险不负责赔偿: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Q:交强险保不保本车上人员和财产损失?
A:不保。交强险条款的第五条规定:“交强险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要想对本车人员进行保险,可以补充投保商业车险中的车上人员责任险。
Q:赔付额度是多少?
A:根据新交强险,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旧交强险分别为5万元、8000元和2000元。 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旧交强险分别为1万元、1600元和400元。